1.1在出产中有必要按图纸、工艺规范进行加工;当图纸与工艺不符合时以工艺为准。
1.2 关于压铆后折弯的工艺次序,在编列工艺时要注意,太小的折边压铆后折弯会产生干与。
1.3 门的外形按答应公役的负公役加工,禁止出现正公役。
1.4当图纸标注尺度及公役与工艺要求尺度及公役不一致时,按工艺要求加工。
1.5机柜外形按答应公役的正公役加工,机箱外形按答应公役的负公役加工。
1.6图纸、工艺未注公役时,按 GB/T 1804-92m级加工。
1.7未注公役要求的孔,按GB/T 1804-92 m级的正公役并偏上加工。
1.8 图纸、工艺有公役标注要求时,按公役要求加工。
1.8各种铝合金面板,外形未注公役时,按GB/T 1804-92 f级的负差且偏下加工。
1.9所有产品因电镀或热浸锌有必要开工艺孔时,所开工艺孔应在产品正面不可见的方位。
1.10有电镀要求的零件,假如折弯后压铆困难,工艺上应注明需辅佐压铆工装。
1.11板材厚折边又太小的情况,有必要把无法折到位的部位留点余量,折弯后在冲掉或铣掉多余量的工艺次序。
1.12除特别阐明外毛刺方向有必要在折弯内边,所以在工艺编列用折弯图或文字加以叙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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